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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不爱吃包退”服务规范(淘宝不爱吃包退服务)

2024-10-30 18:2917

淘宝“不爱吃包退”服务规范

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增强买卖双方购物信任度,淘宝网拟新增“不爱吃包退”特色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卖家和商品可申请展示“不爱吃包退”服务标识,并对消费者履行该服务。此次规则新增将于2024年3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3月8日生效。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入“不爱吃包退”服务的淘宝网卖家。

第二条【定义】

“不爱吃包退”服务是指当买家在淘宝网上购买带有“不爱吃包退”标识的商品后,依照本规范发起服务申请的,卖家需履行服务承诺。

第二章 卖家要求

第三条【准入及退出】

卖家需符合以下准入要求,可选择“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一级类目下的指定类目的商品加入服务,具体要求以“不爱吃包退”入驻页面为准。若退出服务的,则卖家在服务存续期间产生的订单仍须履行相应服务承诺。

第四条【服务要求】

加入“不爱吃包退”服务的淘宝网卖家,须履行以下服务承诺:

1.响应时效

买家在服务有效期内以“宠物不爱吃”的原因发起服务申请,卖家需在24小时内响应。不响应服务申请的,默认达成服务申请,按服务申请中的约定达成退货协议。

2.争议处理

买家经举证证实“宠物不爱吃”属实的,交易支持退货退款,退回运费由买家承担。

3.服务保障

经判定,买家在符合第六条申请条件和第七条举证要求的情况下发起服务申请并提交有效的凭证的,卖家仍拒绝的,卖家需向买家赔付该子订单退款金额的30%,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买家滥用本规范发起服务申请的,淘宝网不支持赔付。

第三章 买家保障

第五条 【服务展示】

成功加入该服务的商品将在商品详情页展示“不爱吃包退”服务标识。买家可在商品详情页查看相应服务。

第六条【申请条件】

买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不爱吃包退”服务:

(一)买家购买的商品含有“不爱吃包退”服务标识;

(二)商品签收后15天内,若出现宠物不爱吃的情况,提供有效凭证(原商品重量70%以上称重照片)

(三) 针对买家同一个订单下所购买的相同SKU多件的情况,限定同一SKU商品仅享受一次单件商品的 “不爱吃包退”服务:

若买家对购买同一商品申请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或存在其他任何不诚信行为,卖家有权不予拒绝提供本服务或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买家使用或保管不当导致出现质量问题、变质的商品,无法享受本服务。

第七条【举证要求】

买家可提供商品原商品重量70%以上称重照片,或与卖家客服阿里旺旺聊天记录达成一致等信息,证明宠物不爱吃情况属实。淘宝发现双方的交易或一方账号异常的,淘宝网将视双方实际情形作出举证责任分配。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生效时间】

本规范于2024年3月8日首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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