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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核心思想论说
发布时间:2025-04-17 07:12:53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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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子的宗教思想,主要表现为天志和明鬼。我们先来看他的上帝鬼神观。天:“且吾所以知天之爱民之厚者有矣,曰: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长遂五谷麻丝,使民得而财利之;列为山川溪谷,播赋百事,以临司民之善否;为王公侯伯,使之赏贤而罚暴,贼金木鸟兽,从事乎五谷麻丝,以为民衣食之财,自古及今,未尝不有此也。”墨子认为天是自然的主宰者,秩序的规定者,百物的赐予者,万民的厚待者。由此可见,墨子对天的理解与《尚书》、《诗经》中的记载是一致的。天亦称为上帝。“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国家的政权、君长皆为上帝所立。“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上天无私、德厚、圣明,是全知、全能、全善的至高神明。“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既然上天是善之始,利之源,当然希望人相爱相利,反之则施以惩罚。“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总结为一句话:“天欲义而恶不义。”

  在墨子看来,“义,利也。”(《经上》)义利是一致的,具体表现在施政上:“义者,善政也。”他进而认为:“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自贵且知者出。”因为“夫愚且贱者,不得为政乎贵且知者,然后将为政乎愚且贱者。此吾所以知义之不从愚且贱者出,而必自贵且知者出也。”那么,“然则孰为贵?孰为知?”答曰:“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然则义果自天出矣。”正因为义是天之所欲,所以“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死、贫、乱是不义的,生、富、治是义的,治国以义为标准,是遵循天志的表现。“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墨子生活在春秋战国之际,大国兼并小国、家臣篡位夺权之事屡见不鲜,强者欺压弱者、智者欺诈愚者之事遍布社会,墨子将之都归为不义之举。而上天的意愿,是让人和人之间互爱、互助、互利。

  “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上天明察秋毫,赏善罚恶,对于王公大人和庶民百姓,一视同仁。就是贵为天子,也不例外。“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之暴,天能罚之。”墨子举夏商周三代圣王禹、汤、文、武和三代暴王桀、纣、幽、厉的例子作对比,说明上天福佑圣王、降祸暴王,赏罚分明。天意就是规矩和审判的准则。“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

  墨子的天志思想,来自三代宗教中的“上帝”信仰。而明鬼思想,同样源自三代宗教中对天神、地祇、祖先的崇拜。“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为鬼者。”鬼神是上帝施行公正、赏善罚恶的使者。墨子引用《禹誓》、《商书》等古籍以及各国春秋史传中的相关记载,说明鬼神对人间的监察和介入。“昔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与圣王们敬事鬼神相反,暴王们上不敬鬼神,下不恤百姓。“昔也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之兼恶天下也,从而贼之,移其百姓之意焉,率以诟侮上帝、山川、鬼神。天以为不从其所爱而恶之,不从其所利而贼之,于是加其罚焉。”为了证明鬼神的灵验,墨子举了贤明的秦穆公在庙中遇神句芒,加寿数;观辜因祭祀不虔敬,被附身于祝的神明杀于祭坛上;枉死的杜伯、庄子仪当众向周宣王、燕简公复仇的事例。表明鬼神作为上帝的使者,明察秋毫。不管是天子王公,还是庶民百姓,行善作恶,皆逃不脱鬼神的监察赏罚。墨子的鬼神观,继承了三代宗教中敬天尊祖的传统。特别强调上帝鬼神公正严明,赏善罚恶的力量无所不在,所谓“抬头三尺有神灵”,让人因敬畏鬼神而扬善去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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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理解了墨子的宗教观,我们才能对墨家的人生观有深入的体会。非命非乐是墨家人生观的核心表达。墨子一方面笃信上帝鬼神,一方面否定宿命。在他看来,上帝并不预先规定人的命运。人的富贵贫贱、生死祸福,都是所作所为的结果。对于儒家的命定论,墨子概括道:“寿夭贫富,安危治乱,固有天命,不可损益,穷达赏罚,幸否有极,人之智力,不能为焉”。孔子有云:“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儒家的天命观,带有宿命的色彩。尽管孔子周游列国,积极推行他的王道,但这只是君子在“知命”的前提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努力,并非是要改变天命。而墨子之承认“天志”,彻底否定“天命”。“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未尝有也。”他认为宿命观念让人无所作为,百事荒废。对王公来说“必怠乎听狱治政”;对于大夫来说,“必怠乎治官府”;对于农夫来说,“必怠乎耕稼树艺”;对于民妇来说“必怠乎纺绩织絍”。如此一来,政治和经济就会陷入瘫痪。三代暴王不事鬼神,笃信命定,将他们失去天下归结为“我命固且亡”和“吾命固将失之”。以命定论为借口,推卸国破家亡源于其不敬上天、不恤百姓的罪责。

  墨子坚决否定“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的命定论,认为行善有福,为恶遭祸。但在现实中,并非总是善恶有报,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的事例也并不少。有一次墨子生病,他的弟子跌鼻在看望老师时,问墨子既然鬼神明察秋毫,赏善罚恶,像您这样的圣人,怎么会得病呢?是您的言语有过失?还是鬼神不明察?墨子回答说,得病的原因有很多。天气冷热、劳累过度都可能导致得病,这就如同百扇窗只关了一扇,盗贼怎么会没处进来呢?墨子的回答,有一定道理。但并不能叫人完全满意。跌鼻与墨子的对话,涉及到“非命”论在解释“德福一致”问题上的不足。其实,在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维范式中,无论是儒道墨,还是诸子百家中的其他派别,都不能对此问题给出满意的答案来。

  从“现世”来看,德福一致和德福不一的现象,是同时存在的。我们可以说,善有善报,时候未到。但是,现世报是有局限的。很多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在人世的结局不一定好,反之亦然。中国先秦的思想中,虽然不乏天地鬼神、道理性命等神秘观念,但却很少涉及“来世”。孔孟不言,老庄不语。夏商周的三代宗教中,虽有对祖先和鬼神的祭祀,却没有明确的“天堂”和“地狱”观念。从墨家的鬼神观来看,赏善罚恶都是现世报。中国人的“来世”观念,是在佛教传入后,才渐渐明晰起来的。在佛教中,彼岸福报与轮回涅槃联系在一起,所谓极乐世界与无间地狱,对于信众产生的激励和威慑作用,是传统三代宗教难以比拟的。与佛教复杂的轮回转生相比,基督教的“末日审判”更容易理解。信与不信,成为上天堂和下地狱的条件。中国本土的宗教信仰,受天人合一观念的影响,来世和彼岸观念淡薄。因此,活得更长,活得更好,成为“神仙”,甚至“只羡鸳鸯不羡仙”成为主导的思想。老子、庄子、列子、墨子都被附会成神仙,秦皇汉武迷信仙道,都是这种思想的表现。

  墨子的生活态度,主要表现在“非乐”上,其指导原则是“仁之事者,必务求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礼乐文化为儒家所推崇,孔子听了《韶》乐之后,陶醉其中,竟然三月不知肉味。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音乐的主要功能已由周初的“享神”变为“娱人”。宗教意义淡化,世俗色彩增强。墨子看到当时战乱频仍,民不聊生。“饥者不得食,寒着不得衣,劳者不得息。”而王公贵族们却撞钟、击鼓、弹琴、吹笙、劳民伤财、醉生梦死。对于社会上层来说,沉迷于此将荒废政务,对于社会下层来说,沉迷于此将懈怠生产。于国于家,有百害而无一利。这是从社会现实来说的,墨子还引用《武观》、《黄径》、《官刑》等古籍中的记载,证明“圣王无乐”。

  “非乐”思想的提出,并非是因为墨子“自苦为极”,而是与当时的不良社会风气相关。“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王公贵族、卿士大夫生活富足,过度消费,奢靡逸乐;农夫民妇、役夫工匠缺吃少穿,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在广大民众基本生活需求尚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少数贵族却追求所谓的高品位奢侈享受。朱门酒肉臭与路有冻死骨形成鲜明的反差,墨子大力提倡非乐,是对这种现象的批判。希望王公贵族们扭转不良风气,注重国计民生,体恤下层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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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家“节用”的经济思想,是与其人生态度相一致的。同样,墨子认为这是古代圣王的美德和施政原则。即“是以奉给民用,则止。”而“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由此可见,“节用”的主张和“非乐”一样,也是为了限制统治阶级和社会上层的铺张浪费。具体来说,在饮食方面:“是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昧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服饰方面:“冬服绀緅之衣,轻且暖;夏服絺绤之衣,轻且凊,则止。”住宅方面:“其旁可以圉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洁,可以祭祀,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出行方面:“车为服重致远,乘之则安,引之则利,安以不伤人,利以速至,此车之利也。”总之,以简单实用为标准,去除贪欲虚饰。

  “节葬”是“节用”在丧葬方面的具体应用,主要针对的是儒家厚葬久丧的观念。所谓“三年之丧”的提法,并非三代旧制,而是儒家的主张。墨子认为守丧太久,人的身体会虚弱,甚至生病。耽误王公大人、卿士大夫治理国家,耽误农夫民妇农耕纺织,耽误工匠制作用具。同时妨碍男女交往,减少人口。厚葬会浪费大量财物,不能为民所用。人口减少,贫病虚弱,会导致祭祀鬼神的贡品质量下降,抵御外国侵略的兵源不足。于国于家,于神于人皆有害无益。墨家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尤其是生产生活、国家治理的民生、国防角度,提出集实用和有利于一体的经济思想,让统治阶层将财物、精力多用在国计民生上,尤其注重民众的健康和人口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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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家的政治主张,体现在尚同和尚贤上。在墨子看来,“尚同为政之本而治之要也”。并且特别强调:“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请将欲富其国家,众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当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尚同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从社会发展来看,由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和欲求,“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没有公认的是非善恶标准和社会统一秩序,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将大行其道,结果必然是人人彼此对立,相互加害。“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朽余财,不以相分。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

  春秋战国时代,大国兼并小国、家臣篡夺国位,战乱频仍、攻伐不止。墨家尚同的思想,为结束当时的乱世割据,建立大一统的和平局面,提供了方向。但是,“同一”合“统一”的标准在哪里?“且夫义者,政也。”就是从正义的原则出发。“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而“天欲义而恶不义”,由这个最高原则出发,尚同就是天子同于天,三公同于天子,诸侯同于三公,卿士同于诸侯,庶人同于卿士。即“无从下之政上,比从上之政下。”但是,墨家的大一统方案,并非回到周初的封建宗法制,与儒家强调的“亲亲、尊尊”大相径庭。而是提出了打破血缘宗法和世袭等级的“尚贤”主张。其总纲为“以尚贤使能为政。”墨子认为这是先王的为政之道。“是故昔者舜耕于历山,陶于河濒,渔于雷泽,灰于常阳。尧得之服泽之阳,立为天子。使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昔伊尹为莘氏女师仆,使为庖人。汤得而举之,立为三公,使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昔者傅说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衣褐带索,庸筑于傅岩之城。武丁得而举之,立为三公,使之接天下之政,而治天下之民。是故昔者尧之举舜也,汤之举伊尹也,武丁之举傅说也,岂以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哉?惟法其言,用其谋,行其道,上可而利天,中可而利鬼,下可而利人。是故推而上之。

  古者圣王既审尚贤,欲以为政。故书之竹帛,琢之盘盂,传以遗后世子孙。”与儒家相似,墨家同样法先王,追求明君贤臣的人治理想。不过,墨家特别重视在“贵义”前提之下的“公平”,与儒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同,采取对团体内成员一视同仁的态度。《吕氏春秋》中记载,墨家巨子腹䵍之子杀人,秦惠王因其年老,仅此一子,想法外施恩。但腹䵍却严守墨家“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的规矩,大义灭亲。

  墨家团体具有“教会”的性质,奉行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纪严明,禁止徇私。在选贤以能的具体标准上,要求“里长也,里之仁人也”;“乡长者,乡之仁人也”;“国君者,国之仁人也”。也就是说,从最小到最大的行政长官,都是相应管辖区域内的贤能者。如此一来,就能够保证“尚同”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不是建立在“亲亲、尊尊”的私人关系亲疏远近上,而是公众认同的德行和能力上。“故古圣王以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这是一种典型的“精英”治理观念,作为被选为官者,一方面要服从上级的命令,“上是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同时,也有对上级提出意见的义务,“上有过则规谏之”。

  龚自珍有诗曰:“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最重要的是打破私人关系的壁垒和社会分层的限制。墨子提出:“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充分体现了唯才是举,唯能就任,按劳得赏,按功受禄的公平公正性。而且特别强调:“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的贤者不问出身的原则。墨子曾向楚惠王上书,惠王称赞墨子的书很好,却不愿践行其中的主张。墨子因此拒绝留在楚国,惠王派大臣穆贺为墨子送行,穆贺直言不讳地对墨子说,王或许因为你是一介平民,才没有采纳你的主张。墨子举尚汤礼贤下士,亲自拜访伊尹的事例,感叹草药能治天子的病,粮食可以祭祀上帝,而他的主张在王看来,却不如草药和粮食。对于人才因出身低微而不受重视,墨子深有感触。所以才大声疾呼:“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可惜听者寥寥,行之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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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家的伦理思想,主要体现为“兼爱”和“非攻”。兼爱是原则,非攻特别针对当时残酷的兼并和侵略战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墨家的兼爱非攻主张,在当时具有理想色彩。墨子及其弟子后学,奔波于列国的主要目的,就是宣扬和平,阻止战争。墨子曾劝止楚王攻宋、鲁阳文君攻郑。巨子孟胜与弟子一百八十三人,为阳城君守城而亡。在止楚攻宋时,墨子大胆指出:“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侵略战争,是不仁不智之举。而公输班作为楚国大夫“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作为国家要员和技术精英,鲁班利用自己的发明推动战争,实谓不忠不义之举。墨子无情地揭露了侵略者伪善的假面。鲁阳文君意图攻郑国时,以郑国人弑君,天罚其三年不顺为由。墨子一语道破其替天罚恶的虚假,好比一个父亲拿着木棍,要教训邻居不成器的儿子一样。真正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趁火打劫,对灾难中的郑国落井下石。

  侵略者总是为自己发动不义战争,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其实不过是恃强凌弱,强取豪夺而已。墨子在揭露侵略者伪善的同时,从现实的角度,说明侵略不仅会给被侵略的国家造成灾难,对侵略者同样有害无益。“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侵略战争不一定能获胜,即便胜利,也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由于侵略战争多由大国发动,墨子反对争霸,倡导统一,并将之归于先王之道:“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此则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兼爱非攻是天之所欲,圣王所行。而兼爱的原则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概括来说就是:“为彼犹为己也”。这种一视同仁,爱人如己的思想,具有宗教信仰的色彩。同时,墨子也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提出“兼相爱”会带来“交相利”的效果。即“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他引用《诗经》中投桃报李的典故,来说明这个道理,提出:“必吾先从事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墨家倡导兼爱,就是先从爱他人做起的。